工信部与环保部近日联合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将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工信部、环保部联合发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下称《准入条件》),从铅蓄电池行业企业布局、生产能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节能与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准入和退出措施。
《准入条件》提出,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现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
同时,《准入条件》规定,开口式普通铅蓄电池项目;新建、改扩建商品极板生产项目;新建、改扩建干式荷电铅蓄电池生产项目;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生产项目应予以淘汰。
对于环保与安全生产,《准入条件》要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用自动化、机械化、封闭式的生产设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远离各类环境敏感区。对现有铅蓄电池企业,在其卫生防护距离之内不应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学校、食品加工企业等环境敏感项目。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当如实向劳动者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防护措施及工伤保险等情况,组织岗前、岗中、离岗健康检查,并如实告知劳动者结果。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血铅检测,对经诊断为血铅超标者进行驱铅治疗。
《准入条件》强调,环保部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公告。工信部对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进行准入审查工作,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准入条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中国电池工业协会数据显示,截止到今年1月2日止,全国共有1877家铅蓄电池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而环保部公布信息显示,截至3月22日,这其中只有315家企业仍在生产。
在5月24日召开的2012上海铅锌峰会上,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国庆指出,减少的企业数量并未带来产能的降低。今年一季度,铅蓄电池行业产量同比提高了17.4%。对于未来铅蓄电池的生存空间,曹国庆表示,企业不需要过分悲观,在循环经济里电池行业做得最好。现在机动车已经超过1亿辆,锂电池所占比重有限,新能源汽车固然不错,但是成本偏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