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有迹象表明,跨国公司加剧了我国稀土产业内部的过度竞争,除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在其国家内部稀土产业高度集中,在国家间稀土产业则是垄断竞争的格局。但是,目前我国稀土企业仍然偏多,产业的集中度偏低,由于过度竞争和地方性行政垄断,影响了我国稀土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市场绩效。
有迹象表明,跨国公司加剧了我国稀土产业内部的过度竞争,除我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在其国家内部稀土产业高度集中,在国家间稀土产业则是垄断竞争的格局。但是,目前我国稀土企业仍然偏多,产业的集中度偏低,由于过度竞争和地方性行政垄断,影响了我国稀土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市场绩效。
那么,跨国公司进入我国稀土业是福是祸?分析人士认为,两者皆有。随着我国稀土产业政策的变化,跨国公司为获取廉价资源和占领市场,纷纷将稀土永磁材料、荧光粉等生产线不断向我国转移。目前,美、德、法、日本和加拿大等国家的跨国公司已在我国投资设立稀土企业。
仅内蒙古就有近10家外资公司。这些企业在当地大量买入稀土原料和金属,简单加工后便运到国外进行深加工或储备,成功地规避了我国出口配额限制。国外企业拿到初级产品,提纯后产品增值10倍。跨国公司凭借资本优势、技术优势控制了高端稀土产品市场,获取超额垄断利润,本质是垄断资本对我国的经济掠夺。
从跨国公司在我国投资稀土产业链,这让我们看到,畸形的“招商”已经成为“招伤”——国家利益因招商而遭到损害。并非我们对跨国公司投资我国稀土产业太敏感,而是一些地方让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让投资稀土产业链,变相放开了稀土对外出口的闸门,让控制稀土资源流失变成了一句空话。
再说,外资稀土公司和民营稀土企业的快速发展,加剧了竞争,形成了恶性竞争的格局。我国稀土企业众多,不能形成议价合力;稀土产品出口供过于求,与跨国公司谈判时各自为战,散乱无序,竞相压价,使跨国公司坐收渔利。
当然,跨国公司对我国稀土产业的影响极其复杂,既有许多消极不利影响,但也存在积极的方面。最明显的是,跨国公司的进入,促进了我国稀土产业竞争主体多元化和竞争性市场结构的形成。过去,政府相关部门多次提议进行行业整合,但稀土企业对此事并不积极,整合之事就此搁置下来。
最近两年,随着国内稀土业的竞争愈发激烈,特别是2014年6月,我国稀土业在WTO败诉,对整个行业起到了警示作用。继后,中铝公司、中国北方稀土、厦门钨业和中国五矿、广东稀土、中国南方稀土等6家稀土大集团加快步伐,实现了整合和重组,对于提高我国稀土业的集中度起到了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