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原油对外依存度已经达到51.3%的情况下,原油进口却处于高度垄断的贸易体制下,民营油企通过非国营贸易配额获取的原油只能再倒手卖回给两大石化集团,极大限制了成品油市场的供应渠道。为此,全国工商联在为“两会”准备的两份提案中呼吁,放松原油的进口限制和使用限制,允许部分通过非国营贸易进口的原油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进口政策“一夫当关” 非国营原油进口配额只能赚差价
目前我国原油进口实行配额制,分为国营贸易配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的承诺,国营配额已于2003年取消,目前5家国有石油企业可按照市场需求组织进口,没有数量限制;而从2002年开始,非国营贸易配额每年均会下达,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配额量须每年递增15%,直至政府管制解除。
然而非国营贸易进口的配额并不是都由民营油企分享,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的问卷调查显示,分食这块蛋糕的还包括中石油、中石化(600028,股吧)名下注册的公司等。
“我们统计了一下,目前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的22家企业中,国营背景的要占到半数以上。”全国工商联石油商会综合管理部部长林凌告诉记者,不仅进口配额被分食,民营石油企业即使获得原油进口经营资质和进口配额,也很难单独进口石油。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中石油、中石化系统外的企业若进口原油,必须持有两大集团出具的“排产”(安排生产)证明,海关才放行,铁路部门才安排运输计划。
“两大集团基本不可能给系统外的炼油厂'排产’证明,民营油企如果想给自己持有的配额找出路,就必须签下返销协定,即进口原油后返销给两大集团,不能直接在市场上销售,销售必须是两大集团统一安排。”换句话说,在高度垄断的贸易体制下,民营油企手中的进口原油配额,只是可以用来转手卖给中石油或中石化,赚取差价而已。
上下游政策须协调 实现进口、成品油供应多元化
随着成品油批发市场的日趋放开,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资格,但在上游原料来源方面,相关政策却依然是“铁板一块”。在林凌看来,这样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而缺乏效率的市场更不会促进企业有效经营,这也是目前中国石油(601857,股吧)市场屡遭诟病的症结所在。
与此同时,原油进口贸易主体的单一化,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原油现货及期货市场的发展,不利于争取国际原油价格的定价权。全国工商联建议,准许民营企业更多参与原油这种战略物资的进口。“在许多人的概念中,石油是重要的战略物资,应该牢牢掌握在国有大集团的手中才安全。在我们看来,这种想法没错,但必须有一定的其他经济成分补充,才能形成有效的竞争力量,特别是在石油供需国际化、国内消费市场完全放开的大背景下,必须适当拓宽石油进口渠道,实现石油进口的多元化。”
全国工商联调研认为,解决当前我国石油市场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给予民营油企“原油非国营进口资质”和“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这些都不能最终真正解决进口油源的使用。切实的解决之道,首先是由全国性商会组织,根据企业资金规模、原油加工量、节能减排指标等筛选出部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统一对外询价、组织进口以降低进口成本,将非国有贸易进口配额真正落到实处。“更重要的是,相关部门应该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厂’的规定,准许非国营贸易配额原油进口后在市场流通,供应地方炼化企业自主炼油、加工和销售,从而丰富成品油市场的供应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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