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原油进口管制的政策环境正在被质疑。
“两会”召开之际,全国工商联提交名为《关于推进原油进口适度多元化,拓宽进口渠道》、《改善地方炼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成品油市场供应多元化》的两份提案。
全国工商联上书商务部和能源局,建议国家适当放开原油进口和使用限制,允许部分通过非国营贸易进口的原油在市场上自由流通,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上述两则提案由全国工商联石油业商会起草。提案起草者、石油业商会秘书长马莉说:“地方石油企业多年来受油源所困,在生产经营中难以释怀。我们期望提案能够得到重视,一解民营企业之困。”
“地方炼厂一方面没有自主进口原油权利,另一方面无法从国有石油企业获取足够的油源,常因此陷入油源恐慌。”马莉说。
根据石油业商会调查,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多数地方炼厂开工率低于50%,装置闲置严重。大部分地方炼厂不得不进口燃料油(资讯,行情)作为加工成品油的原料,许多企业减产、停产甚至倒闭。
以山东地炼为例,山东地炼原油一次加工能力为4500万吨/年,而国家原油配置指标只有179.3万吨/年,没有进口原油资质也不得加工进口原油,只能进口燃料油加工。
“依靠燃料油作为加工原料,汽柴油产出量低于原油,最高为60%-65%;同时,地方炼厂所缴纳税额的30%-35%不能抵扣,油品成本直接增加30%-35%,出现严重亏损。”马莉说。
“地炼缺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垄断的原油贸易体制。”马莉说。
在我国入世后,原油进口配额分为国营贸易额和非国营贸易配额。国营贸易配额已于2003年取消,目前5家国有石油企业可按市场需求组织进口,没有数量限制。
根据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我国从2002年起开始,每年下达非国营贸易配额,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部分数量原油的进口,并逐年增加配额。2010年商务部下发的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为2530万吨,预计占2010年原油进口总量的13%,85%以上的原油进口量仍通过国营贸易完成。
“这样高度垄断的市场结构难以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缺乏效率的市场不会促使企业有效率的经营。我们呼吁放松原油进口的政策,给民营企业更多的生存空间。”马莉说。
然而,在现行的政策下,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并不是都由民营企业分享。“根据我们的统计,目前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的企业有22家,其中国营企业所属公司占到半数以上。”马莉说。
即使民营石油企业获得原油进口经营质资和进口配额,也很难单独进口石油。根据我国现行政策,中石油、中石化集团系统外的企业进口原油必须有中石油或中石化出具的排产证明,海关才给予放行,铁路部门才给予安排运输计划。
“两大集团基本不可能给其系统之外的炼油厂排产。所有的非国营原油都必须返销给两大集团,而不能直接在市场上销售。所以,对于非国营进口原油的配额持有者来说,配额的意义只是可以转手卖给中石油或中石化,赚取一笔差价或者作废。”马莉说。
在石油业商会起草的提案中,建议国家适当拓宽原油进口渠道,允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地方炼油企业进口自用原油。
“可考虑由全国性行业商会组织,根据企业资金规模、原油加工量、节能减排指标等方面筛选出部分符合一定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统一对外询价,组织进口,以降低进口成本,将非国营贸易进口配额真正落到实处。”马莉说。
此外提案建议,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炼厂”的规定,准许非国营贸易配额的原油进口后在市场上流通,供应地方炼化企业自主炼油、加工和销售,充分利用其已有设备,提高开工率,丰富成品油供应渠道,多元化经营主体。
适当增加资源丰富、经济欠发地区有条件地炼企业原油供应。同时,允许民营企业对外投资获得的份额油参与非国营贸易原油进口配额的申请与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