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高能耗、高污染排放的“两高”落后产能最终淘汰目标何以“加码”?理由至少有三:其一,工业是能耗大户,也是污染大户。工业的落后产能,不但是产能过剩的一种显现,造成严重的社会浪费,而且导致高能耗高污染。在节能减排压力很大的情况下,将减轻压力的重点放在“双高”产能淘汰上,也是理所当然的明智抉择。
其二,尽管我国节能减排取得一定成效,“十一五”前四年相当于节约4.5亿吨标准煤,化学需氧物排放量累计降低了9.66%,二氧化硫排放量降低了13.14%,扭转了“十五”末期城镇化和工业化加速发展带来的单位GDP能耗持续上升的态势,但节能减排的被动局面并未根本扭转。
其三,随着经济形势的好转,许多已经关停的落后产能又死灰复燃,产能过剩的局面凸显,有的甚至非常严峻。今年一季度以来,高能耗行业单位GDP能耗同比上涨3.2%,全国12个省市地区单位GDP能耗由降转升,这给后三季度节能减排带来极大压力,有可能影响国家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落实。这导致了淘汰任务最终“加码”。
“两高”行业节能减排形势严峻
不妨以钢铁、电解铝、水泥、玻璃行业为例,做一透视。
——钢铁。钢铁行业产业结构极不合理,长期处于粗放型发展状态。
虽然2009年全国钢铁行业淘汰了落后炼铁产能2113万吨,淘汰落后炼钢产能1691万吨,但仍有约1.4亿吨左右的产能达不到产业政策要求,落后产能比重占到了总产能的五分之一。2009年,钢铁行业能源消耗总量在3亿吨以上,占全国能源总消耗的10%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量的14%。这使得钢铁行业的节能减排面临巨大挑战。
——电解铝。目前,国内外电解铝产能都严重过剩。据披露,2009年我国电解铝产能为1950万吨,在建产能有200多万吨,当年实际产量只有1300万吨,电解铝实际开工率只有66.6%。
产能严重过剩,缘于各地盲目上马新项目,扩张规模冲动不减。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6号令明确提出,60千安铝自焙电解槽应在2010年全部淘汰。但一些企业名义上在开展淘汰落后生产装备工作,实际上却在进行新建或扩建活动,继续扩大生产能力。在电解铝生产成本中,氧化铝占了41%,但中国的铝土属于稀缺资源,基础储量7亿吨,只占全球储量的2.3%,按照目前的发展速度,最多只够用十年;电解铝生产成本中,电力占了34%。中国电力本来就很紧张,占比达70%的火电大量消耗煤炭,成为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
——水泥、平板玻璃。目前全国水泥和平板玻璃产能面临严重过剩。水泥产能已达19.6亿吨,虽然2009年全国水泥产量达到16.5亿吨,比上年增长16%,当年淘汰落后水泥熟料产能7416万吨,但产能过剩的占比仍高达16%。而在建水泥生产线多达400条,新增产能将超过6亿吨。
我国平板玻璃行业总量居世界第一,产能已达6.4亿吨,而去年平板玻璃产量只有5.8亿重量箱,比上年下降1.7%,在淘汰落后平板玻璃产能600万重量箱之后,产能过剩仍然高达8.4%。
淘汰落后任重而道远
调整结构不能只上大企业、大装置,更要淘汰落后产能。而淘汰落后产能比建设先进企业更加困难,将面临很多实际问题。
首先,淘汰落后产能,涉及资产损失、债务处理,涉及到职工就业、地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问题。这些问题非常现实,处理不好,就可能留下后患。此外,落后产能的界定,涉及环保、安全、能耗、质量等方面的刚性指标,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指标的测定需要人来操作,加之检测量大、监测周期长,指标的一致性难以把握,这就很难避免执法上的偏差,使落后产能受到保护。
其次,在以经济增长速度为核心的考核体系下,一些地区和企业追求规模扩张,盲目上马项目,甚至将“两高”落后产能视为发展的依托和支柱,这就决定了在淘汰落后产能的工作上,必然会存在认识偏差。
正是这些障碍,使得淘汰落后产能成为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为消除障碍,中央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从完善政策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促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政策措施。中央的态度非常明确:无论面临多大的困难,承诺不能改变,决心不能动摇,工作不能减弱。继续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大力度落实各项部署,用铁的手腕淘汰落后产能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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