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会议,总结2009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
2009年,外汇局在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促进贸易便利化,加强调研和监测分析,努力健全和完善经常项目非现场监管工作机制,积极防范跨境资金流动冲击风险。2009年,出台了多项贸易便利化措施,如针对特殊情况的企业,实行“先结汇后核查”,逐步提高来料加工收汇比例,缓解出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规范对外付汇提交税务证明管理,便利机构和个人服务贸易项下对外付汇。同时,改进和完善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如加强对个人分拆结售汇管理,规范个人手持外币现钞结汇行为;规范境内机构捐赠外汇管理,在便利捐赠外汇收支的同时,注重防范异常资金通过捐赠渠道跨境流动等等。
会议对2010年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实施进口付汇核销改革,使正常企业的进口付汇基本退出核销程序,同时继续推动出口收汇核销改革,努力促进贸易便利化。二是开展出口收汇存放境外政策试点,允许境内机构一定比例或全额的出口收汇存放境外运作,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三是继续推进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在进一步便利正常的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的同时,加强对服务贸易外汇流入的真实性审核,规范服务贸易外汇流入管理。四是研究推进外汇账户管理改革,重点推进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和业务系统建设。五是有针对性地改进和完善个人外汇管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及转口贸易、进口转卖业务管理,切实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入冲击风险。六是加大力度探索完善非现场监管工作,充分发挥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个人外汇收支快速反馈机制的作用,加强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努力提升经常项目非现场监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