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能目标: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6%
5月5日起,对钢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平板玻璃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
6月底前公布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或者不具备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条件的在建或竣工项目名单,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能源供应部门停止供水供电供气
今年3季度前,全省将对382户企业的落后产能实施淘汰,形成297.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量。这是省政府常务会议6月1日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推进2010年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意见》给出的年内淘汰目标。
“十一五”前4年,我省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由2005年的2.937吨标准煤降低到去年的2.17吨标准煤,累计下降幅度为26.13%,对全社会节能的贡献率达113%。经测算,今年工业节能的目标为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6.6%。
为此,《意见》提出了5大重点——
做大总量。力争今年全省“7+3”产业工业增加值增速达20%以上。引导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低能耗、高附加值的先进生产能力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严控“两高”。对钢铁、铜、铝、铅锌、水泥、电力、电石、焦炭、铁合金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自今年5月5日起,不再审批、核准和备案。6月底前公布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或者不具备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条件的在建或竣工项目名单,按属地管理原则,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金融机构不予提供贷款,能源供应部门停止供水供电供气。
优化存量。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为产业存量调整方向,以重点产业园为调整平台,以重点企业为调整主体,以重点工程为调整载体,狠抓工业节能减排。培育10个节能减排示范园区,构建10个物质和能量集约利用、清洁高效、资源共享的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培育5户“工业化”和“信息化”有效融合的节能型企业,全面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抓好减量。充分利用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提高落后产能企业和项目使用能源、资源、环境、土地的成本。
提高效率。建立以能耗和排放水平为基准的发电竞争环境,最大限度利用可再生及清洁能源,最大限度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年底,新能源(不含水电)在工业领域中的供应占比达到1%以上。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企业和产品名单,实施惩罚性电价。确保年底重点用能企业平均能源利用率提高1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