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10]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为规范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的环境监察工作,实现电解金属锰行业环境监管的精细化、规范化、高效化,提高电解金属锰行业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我部组织编制了《电解金属锰企业环境监察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环境监察工作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电解金属锰企业环境监察工作指南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