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脊梁”钢铁业在经历了“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发38号文、国发7号文等一系列调控措施后,如今又迎来了更加严厉的政策调控。在国务院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中,不仅延续了此前对钢铁业产能扩张的种种政策,更要求发改委牵头组织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
2005年后项目将被清理
“这次的政策比以前的都要严厉。”记者致电多位钢铁行业的分析人士,他们口径一致的认为,此次国务院下发的文件无论从提法上还是政策执行办法上都要比此前更加严厉。而业内普遍认为,作为节能减排潜力最大的行业,国务院此次拿钢铁业率先“开刀”无疑是给其他产能过剩行业起到一个示范作用。
文件责令发展改革委要牵头组织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国土资源部牵头组织对在建和已建成的钢铁项目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查处,环境保护部牵头组织对未经环评审批或污染超标的项目进行查处。
此前,国务院曾要求对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开工水泥项目一律暂停建设并进行一次认真清理,对手续不齐备的项目严禁开工建设。与之不同的是,如今发改委即将牵头的对钢铁行业的清理将主要面对已投产产能。
工信部副部长苗圩曾透露,未经中央审批的钢铁产能高达3亿吨,占据国内钢铁产能的半壁江山。而一组钢材产量数据显示2003年-2007年国内钢材产量年增幅分别为25.23%、32.64%、24.1%、24.5%和22.7%。业内分析师表示,上述两组数据意味着将有相当数量的钢铁产能会出现在此次清查之列。
此外,文件仍延续了“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提法,要求2011年底前不再核准、备案任何扩大产能的钢铁项目,但同时将国家已批准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排除在外。此前,有舆论担心,国家限制钢铁产能的新建可能会影响到宝钢的湛江项目、武钢的防城港项目的推进。也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最新的提法可能意味着湛江项目和防城港项目有望在2011年前拿到“准生证”。
鼓励优势企业重组
新政一边收紧总量,一边也更加明确的鼓励优势企业的发展。文件要求,培育形成3-5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6-7家具有较强实力的特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力争到2015年,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从2009年的44%提高到60%以上。此前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则未对集中度做出如此明确的要求。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文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抓紧制定和上报本地区2010-2011年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方案,并由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同时,对国有钢铁企业因重组出现阶段性经营绩效下降和负债率上升等情况,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在确定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目标中作相应调整。
多个连锁政策隐现
虽然这份文件措辞较为宽泛,但仍不难看出,多项面向钢铁行业的辅助性调控政策预计将很快出台。文件提出,研究降低国内铁矿石生产和开采企业负担、提高国内铁矿石资源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共伴生矿、难选冶矿的技术和科研开发力度,对尾矿回收等综合利用项目研究完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矿业联合会调查研究部主任卢业授曾向记者透露,有关部委正在研究调整国内铁矿山增值税的抵扣政策,减少国内铁矿的税负。他表示,具体的操作方式将通过扩大矿山增值税抵扣范围,增加抵扣项目来完成。
另外,文件要求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结构,控制“两高一资”低附加值钢铁产品出口,调整钢铁产品进出口政策。本月初,记者从权威渠道获知,政府正在考虑调整多个“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税率,其中钢铁行业的调整范围最大。传闻中的财政部正在考虑取消热卷出口9%的退税,并将冷卷和涂镀类产品的出口退税从13%下调到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