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7-2 9:51:16 |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日前,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涉及六大方面18条措施,其中提出,将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制度,同时,支持中小企业购汇对外投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东部地区先进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 《意见》指出,要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的重要战略,确保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 《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意见》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 《意见》表示,将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前期辅导培育力度,支持自主创新和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中小板市场,加快发展创业板市场,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制度,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推进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适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完善监管和交易制度,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意见》称,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先满足中小企业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的新技术、新兴业态等项目资金需求。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贷款,鼓励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投资项目的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东部地区先进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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