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6月1日率先在新疆实行资源税改革之后,改革范围在近期已确定扩大到整个西部地区。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日前举行的西部大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对煤炭、原油、天然气等资源税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这意味着,资源税改政策将扩大到整个西部12个省市。
此外,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相关人士的说法,资源税改革可能将于9月1日推向全国。
覆盖西部
作为援疆重要支持政策之一,资源税改革今年终于迈开第一步。6月初,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宣布从6月1日起在新疆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
时隔一个月后的7月8日,在国新办就西部大开发情况举行的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表示,中央已经明确在新疆自治区开展资源税改革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国推开。
而新疆所在的西部地区首先被纳入其中,改革将在西部地区全面推广。中国西部地区共包括1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除新疆外,还包括陕西、甘肃、宁夏、青海、四川、重庆、云南、贵州、西藏、广西、内蒙古。
除了试点地域扩大外,本次资源税改在“征税品类”上也进一步扩大。此前因故未纳入新疆资源税改的“煤炭资源”,在本次会议上亦被囊括其中,由油气拓宽至煤炭、原油和天然气。
分析人士指出,这体现了中央在全局把握上的决策意图。在西部省市区的资源生产格局中,相对于新疆的油气来说,煤炭资源税改对于西部其他省市如陕西“含金量”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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