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钢铁违约澳大利亚矿企一事还在继续发酵。继公开表示“不认可澳方赔偿仲裁,并将于近期在澳大利亚提起诉讼,寻求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之后,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日照钢铁相关负责人再次表示,“日钢现在坚持澳方提供的铁矿石质量不合格,才导致了最终合同的终止。”
昨日,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目前我国的相关钢企和相关部门还需积极寻求合作,尤其是加强在铁矿石市场中公平贸易体系的建设。
胜算几何?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此前,被称为中国钢企“自己人”的澳大利亚吉布森山铁矿公司发表公告称,日照钢铁由于拒绝履行一项长协合同,被澳方仲裁机构裁定应向其支付1.14亿美元的违约金。
但日照钢铁一再进行辩护,最新的辩护词是“导致矿石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原因是铁矿石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日照钢铁相关负责人对媒体指出,2008年,由于多数进口铁矿石的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这导致日钢出现环保问题及生产成本增加,“我们多次向对方提出提高铁矿石质量的要求,但一直无果”。
对于双方的争执,兰格钢铁分析师王国清认为,不能完全否认日照钢铁为了保证企业的利润而单方面终止长协合同的可能性。“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铁矿石现货价跌破长协价,导致包括不少中国钢厂撕毁长协合同。”
“由于无法获知双方具体的合同细节,所以目前还不好说到底是谁违约了。”昨日,兰格钢铁另一位分析师李钊告诉记者,“但如果日照钢铁能够举出‘日钢方面多次向澳方提出提高铁矿石质量要求而未果’这项业务往来证据的话,日照钢铁胜诉的几率将会增大。”
索赔潮将至?
而钢铁物流行业资深媒体人、分析师王京担心的则是另一个问题,“如果毁约事实被认定,那将对企业信用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可能导致更多的澳铁矿石企业进行效仿。这样,更多的中国钢铁企业将面临‘秋后算账’的尴尬局面。”事实上,根据媒体的报道,2008年铁矿石市场的“违约潮”不止发生在我国中小钢企,不少大型钢企同样存在类似行为。
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发生大规模索赔潮的可能性并不大,“首先,中国市场是诸多澳大利亚矿企最看中的市场,中国钢企也需要保持与相关矿企良好的合作关系,‘撕破脸皮’更多的只会造成两败俱伤的局面;其次,相关的国际诉讼程序比较复杂,拖延时间也比较长,这同样会损害双方的利益。因而,可以预见,不少钢企和矿企私下解决的可能性会更大些。”
加强贸易体系建设
“铁矿石行业与钢铁行业的矛盾已然越来越多。”李钊分析,这既有偶然因素,更有必然因素,“中国所能接受的铁矿石价格与国际矿企提供的价格相差太大,这是矛盾的根源”。
“要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就要加强在铁矿石市场公平贸易体系上的建设。”李钊表示,同时,中国需要切实减少对进口铁矿石的依存性,一方面,加强国内铁矿石的开采;另一方面,加快铁矿石开采“走出去”的步伐。
王京则认为,中国钢企在与国外矿企签署合同的时候,应该切实了解相关方面的资料,提高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加强与中钢协行业协会的联系,“同时,就行业协会来说,其也要充分发挥在解决国际贸易摩擦方面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