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9月6日公布《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表示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等为兼并重组融资,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意见》指出,国内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仍很突出。在资源环境约束日益严重、国际间产业竞争更加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明显抬头的新形势下,必须切实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意见》强调要坚决取消各地区自行出台的限制外地企业对本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规定。
并且强调将以汽车、钢铁、水泥、机械制造、电解铝、稀土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