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银行、中钢设备有限公司就意向性融资进行签约,融资总额30亿元。
27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项目融资租赁意向公告。公告称,此次30亿意向性融资主要内容为:由哈尔滨银行牵头,以英顺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购买方、重钢股份为承租方、中钢设备为供货商,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提供人民币20亿元,中钢设备同意重钢股份延期支付设备款人民币10亿元。这意味着,哈尔滨银行提供20亿元融资,英顺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用这笔资金向中钢集团购买生产设备,重庆钢铁则租赁英顺公司购置的设备。同时,中钢设备也是其工程承包商,将以项目延期付款方式,垫资10亿元建设重钢长寿新区,重钢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再向中钢集团付款。
到明年6月,总投资达240亿元的重钢环保搬迁一期工程将在长寿新区投产。届时,该厂可年产650万吨钢铁,成为全国最大的船舶用钢生产基地和长江上游精品钢材基地。
附: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保搬迁项目融资租赁意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两江新区战略规划和重庆市"退城入园"、"退二进三"的城市总体规划,解决长期制约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钢集团")发展的环境污染问题,经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重钢集团将搬迁至长寿江南新区。与此同时,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钢股份")需协同重钢集团实施相应的环保搬迁,为此,重钢股份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尔滨银行")及中钢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设备")于2010年9月26日在重庆就重钢环保搬迁中重钢股份拟实施的部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人民币30亿元融资进行协商并签署了意向性框架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由哈尔滨银行牵头,以英顺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为购买方、重钢股份为承租方、中钢设备为供货商,采取融资租赁方式提供人民币20亿元,中钢设备同意重钢股份延期支付设备款人民币10亿元。
涉及上述融资安排的具体事宜,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并及时按规定予以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