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重点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参加单位
1 严格控制生产总量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 制定“走出去”战略鼓励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3 严格新建钢铁项目核准、备案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 对未经核准、备案的钢铁项目不予办理用地手续、不予办理进口设备手续、不予办理贷款、不予供电、供水各设区市政府
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水利厅、石家庄海关、河北银监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
5 对2005年以来建设的钢铁项目进行清理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6 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考核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 加强对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的监督检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
8 支持钢铁企业升级改造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9 制定全省钢铁产业布局规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10 推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国资委、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河北银监局
11 制定《河北省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初审实施细则》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2 制定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
13 改进差别电价、水价政策 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物价局
14 查处环保违规行为 省环境保护厅
15 落实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6 对未经审批和越权审批新增钢铁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进行问责 省监察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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