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青海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通过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加大节能技改力度,大力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程等一系列有效措施,力推全省节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对节能形势进行研究分析,鉴于当前节能形势严峻的现状,省政府再次召开会议,确定将采取更加有力、更有成效的措施,全力以赴打好节能攻坚战,确保“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一、切实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截止目前,青海省已累计淘汰落后产能铁合金53.8万吨,电解铝21.5万吨,水泥480万吨,碳化硅23万吨,电石5.3万吨,钢铁20万吨,基本已完成“十一五”整体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对于拒不淘汰落后产能的四户企业,会议决定在不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保证完成淘汰任务。
二、切实控制用电量增幅
为保证“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全省用电量增幅必须控制在30%以内,需实现节电30亿千瓦时以上。为此,将根据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低排序,依次对电石、碳化硅、铁合金和电解铝开展停、限产措施,通过对高耗能行业的控制,带动用电量的明显回落,努力实现“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抓好重点领域节能
着重抓好全省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确保实现全年规上企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6.5%的节能目标;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发展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不断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监测体系建设。
四、切实采取措施增大“分母”
为完成全省“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努力做大“分母”,保证全省工业保持20%的增速,促进发展第三产业,确保第三产业增加值在今年考核的基础上再增加3个百分点,保证全省GDP同比增长14%以上。
五、切实做好全社会共同节能
要求各州、地、市负责县城级以上政府所在地城镇的大型景观照明的节约用电工作,其每天景观照明时间控制在一小时,并做好属地中央、省驻地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共节能工作。
六、切实强化节能监督检查
加强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督促检查。青海省节能监察办公室已对耗出现异动和能耗超过限额标准的企业,开展节能监察、监测,深入企业现场核定数据,并根据监察情况下达整改通知书。
骆玉林副省长强调,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是中央交给各地区的重要任务,能不能完成这个硬任务,最后50天很关键。要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苦战攻坚,全面赢得节能总决战,为“十一五”发展画上圆满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