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搬迁,再来商量赔付的事,对于这样的要求你会同意吗?”一位职业股民王先生如此问记者。
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首钢股份(000959,前收盘价4.42元)近期的停产公告里,首钢股份称公司与首钢总公司石景山厂区钢铁产能拟于2010年底停产,这涉及到上市公司63%的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将于12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停产议案。
与此同时,市场期待许久的首钢股份资产置换方案却迟迟没有出台,这就像首钢股份的中小股东王先生说的那样,先搬迁后再来商量怎么赔付的问题。尽管上市公司曾多次表示将尽快推进资产置换,但先斩后奏的做法也引出了市场关于后续赔偿的三点疑问。
资产置换“先斩后奏”
首钢股份12月4日公告称,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及国家发改委《关于首钢实施搬迁、结构调整和环境治理方案的批复》中“加快实施首钢等地区的传统工业搬迁及产业结构调整”,“2010年底首钢北京石景山区冶炼、热轧能力全部停产”的要求,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拟于2010年底与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生产和辅助生产系统依工艺顺序,在确保设备、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实施同步停产。
公司停产范围为北京石景山厂区目前在线运行的炼铁厂、焦化厂、二炼钢厂、高速线材厂,以及北京首钢嘉华建材公司和北京首钢富路仕彩涂板公司。2010年12月底前,以上停产范围的生产设施全部停产,主体设备停产日为2010年12月31日。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停产涉及的资产总计约45亿元,而截至今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193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为77亿元;2010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95亿元,停产资产涉及的收入约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63%。此外,2010年底停产涉及需要分流安置职工6800人。
同时公告称,将于2010年12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公司钢铁主流程停产的议案。而据首钢股份证券部工作人员介绍,关于公司停产的投票,大股东首钢总公司也有投票权。而大股东就占据了63.24%的股份,也就意味着此次停产投票也仅是走走过场而已。
而市场期待已久的资产置换方案却迟迟未兑现,对此,股东王先生认为,首钢股份这样的做法完全是先斩后奏,因为中小股东的投票根本不能左右停产的结局,而对于未知的资产置换预案则存在很多的疑问。
资产置换疑问有三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收集了部分中小股东对于首钢股份资产置换议案的疑问,总结为以下三点。
疑问一:土地归属及补偿
首钢股份1999年上市时,首钢总公司承诺由上市公司租用,期限50年,此次搬迁停产系大局所需,非合同双方主张的改变。因此,原租赁关系应继续成立。停产后,上市公司可以在租用的土地上开展新的投资项目,或者以反租的方式参与石景山区“十二五”规划及今后更长时期的项目开发。正如12月4日公司停产公告所述,虽然上市公司与总公司两个停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但停产后新产业的发展,是否是“两个发展”?
疑问二:45亿元资产的重估
此次停产之后的资产置换,公告中所述涉及45亿元的资产内容及评估价值,是单指厂房以及设备资产价值,还是包括以下情况:首先,老首钢厂区将来要建工业遗址,进入文化产业;原来的污水处理,炼钢高炉,有可能进入环保产业。上市公司涉及到这些原有资产,按理应列为新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疑问三:资产置换方案及未来整体上市承诺
首钢股份这次停产搬迁,由于涉及资产庞大,股东大会讨论该问题,应有别于以前的惯例规定。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一定要严格实行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其标准是要有较长的提示时间,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人数需占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也应在投票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绝对要杜绝以少数服从多数为由强行通过。为博得中小股东的赞同,控股股东最好在投票前亮出整体上市的承诺。
当《每日经济新闻》以投资者身份就上述问题致电首钢股份时,证券部工作人员许小姐称,近期也有不少的中小股东向公司反映此类问题。其中公司租用的厂区面积为162万平方米,但具体的土地租赁期限以及后续赔偿公司都会认真考虑。
另外经评估的45亿元资产包括公司停产的厂房以及设备的净资产,对于其他利用价值还没有考虑;许小姐称,关于资产置换方案,公司及大股东也一直在推进,但无奈还没有达成完全统一,所以不得已先停产再继续磋商资产置换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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