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一大亮点的《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施行。昨天,河北省召开专题座谈会。记者发现,为落实《办法》,河北省将推进水价改革,落实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办法》提出了一系列符合河北省实际的“亮点条款”,如保障饮水安全、突出农业节水、加大地下水资源保护力度、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水资源、加强对洗浴等高耗水服务行业用水管理、规范城镇景观用水、提倡利用再生水和非常规水资源、水资源使用权实行有偿转让等等。
据省水利厅厅长李清林介绍,今后,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河北省将建立全省用水效率和效益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强化节水考核管理,实行严格的问责制。为实现引江、引黄等调入水和本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水利、物价、财政等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落实差别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省水利厅还将与省物价局配合,对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8个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
省发改委称,今后在制定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年度用水计划和审批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等工作中,将严格依法办事。省环保厅副厅长李葆说,将切实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排污总量控制、入河排污口设置、水的节约使用、地下水保护等制度和规定,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治理、环境执法等方面,加大执法力度。农业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快抗旱节水品种和农田节水技术的推广。
石家庄市政府有关人士说,石家庄市将强化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河道采砂和入河排污管理,解决水效率、效益低下等问题;将完善节水奖励激励机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了创新农业节水机制,石家庄市还将不断推广“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分水到户、节奖超罚”的节水模式。
据悉,省水利厅将进一步强化水利执法,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活动,重点查处违法取用水、非法采砂、破坏水利设施等水事违法行为。(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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