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了2010年1-11月全区安全生产及宁夏天元锰业有限公司“12·22”较大中毒事故情况。会议要求全区各级政府、企业和事故易发行业,紧急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齐同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今年1-11月份,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4752起,死亡453人,伤2043人,直接经济损失291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5.55%、16.11%、2.25%和21.67%;全区共排查生产经营单位21790家,查处一般事故隐患58981项,已整改57069项。
为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维护社会稳定,近期全区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安监局、环境保护厅将组织人员深入一线,对所有高危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对重点部位、危险因素高的生产经营环节,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中毒事故。进行矿山企业安全大检查,严禁突击生产、“三超”(超定员、超强度、超能力)生产,对产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采取断电、拆除开采设备、炸封井口等措施坚决予以关停。开展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合理控制销售经营网点数量,充分发挥供销社等组织的作用,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开展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检查。
齐同生在会上要求,各级政府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把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各项措施精细化、具体化、硬性化,尽心尽职,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企业要把员工安全和企业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关爱员工生命,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实现和谐发展。企业员工要不断提高自保意识,增强安全技能,依规依章作业,敢于维护自身权益。各级政府“一把手”必须负起“第一位”责任;企业“一把手”必须负起“主体”责任,出了事故首先要拿“一把手”是问。“一把手”要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明确到具体的工作人员、每个岗位和关键环节,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的责任落实体系。要认真落实问责制度,今后不能等出了事故再去问责,对日常工作中不尽职,不落实,不到位的也要问责。
齐同生要求,各地、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国务院第八督组对我区部分地区和企业的督查建议,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生产经营位要紧扣本单位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突出重大新改扩建项目监管,突出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预案的演练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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