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能源及矿物资源部煤炭矿物及地热部门主任表示将于2月正式启用针对镍等其它矿物的出口基准价格。业内人士均极为关注印尼红土镍矿的定价模式,对定价模式做出两大猜测:一是印尼方面或将重新启用红土镍矿FOB定价公式,明确规定公式中的作价系数。
红土镍矿FOB定价公式为原矿FOB价格=LME月均价*(1-含水量)*镍矿品位*作价系数,其中LME月均价是M-1(上月平均价),M(当月平均价),M+1(下月平均价),近年来红土镍矿的定价参考这一公式。订立基准价格,或将重新启用这一公式,明确规定作价系数。目前,据业内人士透露,一般镍含量在2.0%以上的镍矿作价系数在0.18到0.21之间。
另一种定价模式可能是根据LME月均价,直接规定不同含量的红土镍矿的FOB价格,并对出售价格进行严格审核,目前印尼当局表示基准价格推出后生产商在报税时需要附上发票记录清楚声明他们进行交易时的确切价格,这种方式可操作性更强。
国内一部分贸易商认为,随着基准价格的推出,从印尼运出的红土镍矿FOB价格将进一步抬升,有国内进口商认为下一步印尼当局或将以招标的形式出售红土镍矿,国内贸易商将形成竞争格局,届时,有资金优势的国内进口商将更多的获得进口权,而国内镍矿贸易商或将因为利润被压缩而取消镍矿贸易。
但也有贸易商认为,这只是印尼政府加大对红土镍矿出口控制的再一次信号,从2008年,一直频繁地有这样的信号发出,但实施步伐一直缓慢,认为本次基准价格的出台也不会太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