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相关负责人透露,我国即将颁布实施钢铁烧结机烟气排放标准,目前正在制定保障烧结机脱硫建设和运行的优惠政策。另外,环保部正在拟定分省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时间表正在排定中。
该负责人透露,“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突出重点领域,推进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工程减排。在钢铁行业,将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建设脱硫脱硝一体化示范工程。
“十二五”期间,新建烧结机应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全面推进现役烧结机烟气脱硫工程。到2015年末,所有烧结机和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球团生产设备实施烟气脱硫,脱硫效率达到80%以上;位于城市建成区的烧结机,应建设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示范工程,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 英等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530台共7.8万平方米(单机烧结面积90平方米以上)烧结机要新建脱硫设施,23台共0.7万平方米烧结机要建设脱硫脱硝一体化示范工程。此外,对于已投运的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际使用原料硫分超过设计硫分的以及部分烟气脱硫的,应通过脱硫设施改造、加强管理等措施,增强减排能力。“十二五”期间,已投运的129台共1.7万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脱硫设施要进行改造。
该负责人还透露,“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将把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以总量定项目,以总量定产能。对产能过剩行业新建、扩建项目,按照新增产能实行产能规模等量或减量置换,对电力、钢铁、造纸、纺织印染实施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另外,对于一些重点地区,也将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比如区域空气污染严重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鲁区域,其所在省(区、市),面积仅占国土面积的8%,却消耗了全国40.1%的煤炭、54.2%的粗钢和57.8%的汽油(2009年数据,国家统计局)。因此,对于这些重点地区,涉煤项目将实行煤炭量等量替代,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率先调整和优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增加的煤炭以进口优质煤为主。煤炭总量将控制在2010年煤炭消费总量和国家2010年前已经批准项目煤炭消耗量之和,采用倒逼机制,率先调整和优化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
具体对于钢铁行业,将实行“不增产、煤降低”的原则,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不再建设新增产能项目,通过大力发展余压、余气、余热发电技术,逐步取消燃煤锅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