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锰三角”环境综合整治是近几年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工作之一,胡锦涛总书记多次做出重要批示。为巩固“锰三角”整治成果,2009年以来国家将锰渣场整治列为“锰三角”继续整治的重点,每年安排5000万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秀山县。2010年11月环保部下发环财函〔2010〕95号文件对2010年“锰三角”地区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简称“2010年项目”)提出了更高的监管要求。为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效果,市环保局赴秀山县现场检查了2010年项目开展情况,同时邀请三位环保、工程和地质方面专家随行为项目出谋划策。检查组现场抽查了秀山天源矿业锰矿污染综合整治、溶溪河河道综合整治和秀山孝溪集中锰渣场三个项目,核实了项目内容,了解项目进度。针对项目存在整治目标不清晰、业主积极性不够、实施进度滞后等问题,明确了2010年项目必须采用新的项目管理程序和模式全力推进,要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实施工程监理、资金使用等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并且要求秀山县政府督促业主提高重视,加快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根据实施方案修改项目可研内容并重新审批,并尽快开展2011年项目申报准备工作。 本次监督检查标志着2010年项目的管理工作已经步入正轨,也是市环保局为巩固“锰三角”地区整治成果而努力所迈出的坚实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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