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各地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十二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农村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需要,进而加快改善农村民生,缩小城乡公共事业发展差距。
根据中国政府网16日发布的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十二五”期间,全国农村电网普遍得到改造,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得到较好保障,农业生产用电问题基本解决,县级供电企业“代管体制”全面取消,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建成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的新型农村电网。
中国曾于1998年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城乡用电同网同价政策,农村电网结构明显增强,供电可靠性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用电价格大幅降低,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
《意见》确定了相关工作重点:对未改造地区的农村电网(包括农场、林场及其他独立管理地区的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进行全面改造,彻底解决遗留的农村电网未改造问题;对已进行改造,但因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出现供电能力不足、供电可靠性较低问题的农村电网,按照新的建设标准和要求实施升级改造,提高电网供电能力和电能质量,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网同价,进一步减轻农村用电负担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