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贵州省物价局发出通知,从6月16日起,贵州的平均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将提高1.36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时不调整。
根据通知,从6月16日起,贵州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价1.36分钱,居民用电价格暂时不调整,提价金额由其他用户承担。其中省内大工业电段点检每千瓦时提高1.66分钱;非工业、普通工业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8分钱;非居民照明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9分钱;农业生产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商业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分。
据介绍,电价调整后,电力用户6月16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执行后调整的电价的天数来确定。
在此次销售电价调整之前,贵州已经提高了煤电、火电、水电的上网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