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贸组织上诉机构于当地时间15日发布中国起诉欧盟对华碳钢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的裁决报告,认定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第9(5)条关于“单独税率”的法律规定违反世贸规则;同时,上诉机构推翻专家组的部分裁决,支持中方的立场,裁定欧盟针对中国螺丝、螺母、螺栓等碳钢紧固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在国内产业认定、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的公平比较等方面也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
这是中国在W T O对欧盟提起的首次诉讼,胜诉的裁决使中国紧固件重返欧洲市场展现曙光。尤为重要的是,中国挑战了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中“单独税率”规定,这意味着,将迫使欧盟修改已经使用了十余年的歧视性贸易条款,今后所有行业都将免受这项不公平待遇。据悉,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螺丝、螺母和螺栓等碳钢紧固件生产国,欧盟是这些产品的主要市场。2009年1月,欧盟决定对中国碳钢紧固件产品征收26.5%至85%的反倾销税。2009年7月31日,中国将欧盟有关立法及反倾销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此案成为中国在世贸组织起诉欧盟的第一案。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16日就此发表谈话称,中方欢迎上诉机构的裁决。此案中方胜诉具有重大意义,将有助于改善中国企业在包括欧盟在内的国际市场的竞争环境,也将增强世贸成员对世贸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的信心。这不仅是中国产业的胜利,也是世贸组织规则的胜利。
他还说,中方希望欧方尽快取消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立法和歧视性反倾销措施,公平对待中国出口企业,切实维护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该案是中国自2001年入世以来主动起诉欧盟的第一起争端解决案,首次起诉就获胜并且成功地挑战了欧盟的法律,意义非常重大。”商务部内部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这也是继去年10月WT O裁定中国在中美禽肉案中获胜后,中国又一个在W T O挑战国外立法成功的案例。
上述人士表示,WT O上述机构驳斥了欧盟有关“单独税率”的不合理规定。这就意味着,在WT O裁决之后,欧盟现在必须对各家公司单独制订税率,不得设置不必要的障碍,不能再对整个国家实行一个通用税率。
参与本案的一位不具名律师在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表示,中国这次在W T O起诉欧盟获胜的最大意义就在于,中国利用W T O争端解决机制,抗辩了欧盟不合理、不符合W T O规则的法律条款。欧盟《反倾销基本条例》有关“单独税率”的规定,对中国等国家一直使用长达十几年。W T O专家组的裁定,将迫使欧盟反思及修改现行贸易救济调查中的歧视性法律规定和具体方法。
WT O的裁定宣告了中国的胜利,也使得中国紧固件重返欧洲市场出现曙光。2007年11月9日,欧盟委员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紧固件发起反倾销调查。尽管中国企业积极应诉,但欧方不顾中方反对,于2009年初决定对中国紧固件征收最高达85%的正式反倾销税,为期55年。据介绍,受欧盟高惩罚性关税的影响,2009年全年中国近90万吨的紧固件无法对欧出口,这使得中国紧固件总出口量同比下降了40%,同时也影响了几十万人的就业。
浙江嘉兴的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涂志清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企业会密切关注欧盟的反映,希望欧盟能够尽快撤销对中国紧固件的反倾销税,能够早一天将公司的产品重新出口到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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