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的数据显示,6月份全国7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指数中,实施限购的39个城市同比涨幅平均为4.23%,而未实施限购措施的31个城市平均涨幅为4.66%。限购城市房价涨幅明显低于未限购城市,说明限购措施对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初步显现。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透露,正在草拟将实施限购措施的二三线城市名单。有关专家认为,随着限购措施进一步向二三线城市扩大,房地产调控也将得到进一步深化。
限购效果初步显现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限购措施最为严厉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6月份新建商品房价格基本保持平稳,其中环比最大涨幅为0.2%,二手房价格最大上涨幅度为0.6%。6月份四大城市房价同比涨幅仅为3.85%。
记者还注意到,5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京沪广深四大一线城市房价涨幅也只有3.2%,明显低于其他城市5.5%的房价平均涨幅。
“目前来看,限购依然是楼市调控最有效的手段之一。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已实施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要继续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房价上涨过快的二三线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购措施。未来一段时间,实施限购措施的区域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而据中原地产统计分析,目前执行限购的城市超过40个,限购城市的房地产成交量都明显萎缩。
“以最先采取限购的北京为例,商品房与二手房的交易量都明显萎缩,北京在实施限购后的成交量中,89.6%为自住的首次置业,其中本地户籍购房占到91%,这些数据比实施限购前出现大幅增长。投机投资需求明显受到挤压。”中原地产研究报告说。
去年4月份出台的“国十条”明确提出,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出台限购措施。去年10月,陆续有20多个城市出台“限购令”。今年1月出台的“国八条”提出,要扩大限购范围、加大限购力度,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若不含拉萨共计35个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一定时期实行限购措施,对本地户籍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不得再购买,非本地户籍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不能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不得购买住房。
截至目前,已有约40个城市出台限购措施,不同城市严厉程度略有差异,其中北京要求非本地户籍无房家庭提供“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纳税证明,是本轮限购措施中要求最为严厉的城市。
北京等地的限购措施出台已有5个多月,从数据中可以看出,限购措施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明显变化。即,成交价格上涨的幅度明显降低,6月份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2个,持平的城市有14个。与5月份相比,6月份环比价格下降和持平的城市增加了6个。
另外,商品房库存上涨,大部分城市存销比已经接近历史最高值,一线城市如北京、广州、深圳近期都出现了知名开发商推出实质性降价楼盘的现象。业内人士普遍预计,三季度楼市将出现从量跌到价跌的变化。
新一轮限购城市名单正在拟订
另一方面,为应对房价随时可能出现的反弹压力,特别是部分二三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量价齐涨”现象,限购等调控措施仍有进一步加码的必要。
记者了解到,住建部已经开始调查分析部分二三线城市和中小城市房价快速上涨的成因,并将据此草拟新一轮限购城市名单。
“确定新一轮限购城市名单可能主要看两个方面:一是看房价同比和环比上涨数据;二是看推动房价上涨的资金是来源于本地还是外地。”陈晟分析说,在他看来,丹东、乌鲁木齐、鄂尔多斯、廊坊等城市都可能进入实施限购的行列。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6月份有28个城市房价同比涨幅超过5%,与5月份相比,减少2个。有26个城市新房价格上涨幅度连续3个月超过5%,其中约有16个城市当下没有推行限购政策,包括秦皇岛、吉林、烟台等。”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有关部门拟订限购名单,可能会参照以上统计数据,特别是连续多个月房价保持较快上涨的城市,未来出台限购政策的可能性很大。
当然,“对于部分限购政策执行不到位、不彻底的城市,其政策执行力度也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张月说。
房地产调控进入“深水区”
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月度报告。数据显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12个,持平的城市有14个。与5月份相比,6月份环比价格下降和持平的城市增加了6个。价格上涨的城市中,涨幅比5月份缩小的城市有24个。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6月全国房价继续延续着下调回稳的趋势,调控效果日渐显著。不过面临部分城市房价上涨压力仍然较大,有些城市调控力度有所放松,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展不平衡等等新出现的问题,给房地产调控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使房地产调控由限购、限贷、房产税等宏观层面转向范围更广、针对性更强的“深水区”。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告诉记者,回顾半年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在商品房销售上,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成交情况都较去年总体水平明显下滑,与历史均值相比,今年2月到6月可谓非常低迷。
杨红旭表示,北京、上海等经历着严格调控的一线城市,楼市的态势正呈现出三个明显的特点:成交量萎缩,价格基本稳定,供大于求现象明显。
在销量、价格、库存等市场因素出现变化的同时,保障房建设的加速,开发企业资金链的紧绷无疑也从另外一个角度印证着楼市调控的效果。
市场如何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怎样筹集?如何遏制过快上涨的房租?怎样避免调控政策在地方政府的执行过程中走样……新的问题给房地产调控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使房地产调控由限购、限贷、房产税等宏观层面转向范围更广、针对性更强的“深水区”。
回顾上半年的调控走势,事实上,在“国八条”之后,一系列微观层面的政策措施就已经开始不断浮出水面:
3月到4月,国务院派出8个调查组分赴各地对楼市调控情况进行摸底。
4月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官员表示,发展改革委正在研究对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的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
5月1日,《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正式施行,商品房销售进入“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时代。
7月,财政部与住建部下发《关于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资本金足额到位的通知》,国家发改委也下发《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拓宽融资渠道。
几乎与此同时,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住房租金上涨过快……
12日,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部署继续加强调控工作。其中提出的5点建议在将既往的信贷、土地、保障房建设等政策进行梳理和强调的同时,还进一步提出了扩大限购范围,抑制二、三线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抑制租金过快上涨等新的调控方向。
“既往的政策要继续坚持,未来的调控要不断创新以增加针对性。”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都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对于下一步房地产调控的走势,山东经济学院房地产经济研究所名誉所长郭松海认为,虽然局部地区的住宅供需关系已有所变化,但整体来看房地产市场调控仍不能放松,许多城市房价依然坚挺,房价和百姓的收入相比依然处于较高水平,继续抑制投资、投机行为并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政策仍需继续严格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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