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主席乔恩·莱博维茨25日在北京表示,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贸易委员会27日将与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工商总局签署一项有关反托拉斯和反垄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莱博维茨介绍,这项备忘录将通过信息共享、联合培训和建议提供等方式加强美中在反托拉斯和反垄断领域的执法合作,特别是要加强双方在企业并购案审议方面的沟通与合作。
“从最初提出建议,到最终签署谅解备忘录,双方筹备了近两年的时间。两年内,通过频繁的双边会议,我们建立起一种相互信任的关系,并设定了鼓励市场竞争的共同目标。”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国际事务部主任兰迪·特莱特尔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施行。特莱特尔介绍,中国是通过《反垄断法》后用最短的时间与美国签署谅解备忘录的国家。
目前,美国已经与10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了类似的谅解备忘录,包括欧盟委员会、德国、日本、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巴西、以色列、墨西哥和智利。(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