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节能减排,去年起我国开始在各地推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予以财政补贴。但该政策刚起步一年就问题重重。昨日国家发改委披露,2010年申报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存在节能量严重失实、技术改造不符合国家规定等多种问题。发改委要求各地迅速开展自查,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收回补贴资金,注销资格。
合同能源管理是上世纪70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起来的一种节能机制,实质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去年六七月份,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标志着合同能源管理在国内正式开始实施。对于符合标准的项目,“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按照规定,最终项目审核要报送发改委。昨日发改委披露,部分项目节能量明显偏大,个别项目节能量严重失实;有的项目技术经济指标明显不合理;有的项目不属于支持范围也来申报,如“搬迁改造、瓦斯发电、太阳能热利用等”项目。
发改委表示,在各地自查后发改委还将组织抽查,对把关不严、审查失职的地区,暂停安排整个地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