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规定,凡今年7月1日以前核准建设、今年12月31日建成投产、发改委尚未核定价格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统一核定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今年7月1日及以后核准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今年7月1日之前核准但截至今年12月31日仍未建成投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除西藏仍执行每千瓦时1.15元的上网电价外,其余省(区、市)上网电价均按每千瓦时1元执行。今后,发改委将根据投资成本变化、技术进步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
简而言之,发改委设置光伏发电“标杆价”明年将降低至1元/度,且未来还会适时调整。
依据北京市供电局的数据,北京地区大工业用电尖峰价格为0.995元/度。由此可见,光伏发电只有实现成本1元/度,才有机会与传统发电模式竞争,而实现发电成本1元/度后,光伏业就进入了“平价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