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要求到明年底之前,全省煤矿企业年生产能力原则上将达到30万吨以上,单井年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以上。兼并重组后的矿井要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煤层赋存条件较好矿井应采用机械化采煤。
会议要求,要把兼并重组工作与煤炭产业长远发展、淘汰落后产能、煤矿技术改造等紧密结合,同时突出把握好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关键环节,扶优汰劣,鼓励有实力的煤矿企业发挥资本、人才、技术、管理优势兼并重组小煤矿,并支持电力、冶金、化工等与煤炭业相关联的大型企业参股。
兼并重组主体企业要切实担负起被兼并重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稳定。要妥善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资产、债务的处置问题,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以及企业职工等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