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记者从宁夏财政厅获悉,近日,中央财政批复下达我区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65亿元,其中,电力行业9900万元,其他6584万元。
为加快宁夏产业结构升级,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深入推进节能减排,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治区财政提请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结合宁夏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分行业提出了具体分配意见,并报经自治区政府同意,于近日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1.61亿元,涉及企业29家,其中,电力行业1家,炼铁3家,铁合金7家,电石9家,焦炭3家,水泥4家,酒精1家,化纤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