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0月16日电(记者胡作华)从本月开始,宁波市不锈钢企业正式实施差别电价政策,有关方面将对淘汰类不锈钢企业每度电提高0.3元,首批涉及企业93家。
根据宁波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对全市不锈钢企业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实施意见》,考虑到不锈钢行业的现状,结合国家有关规定,此次对不锈钢企业实施差别电价,按照“淘汰一批、提升一批、转型一批”的原则,范围包括全市拥有中频炉、工频炉、电炉等的不锈钢(熔炼)企业,将根据设备配置情况,按三类标准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政策,每度电加价0.3元。
从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期间,只有中频炉的企业按全部用电的50%执行;只有中频炉和精炼炉或者只有中频炉和冷轧(热轧)工序的企业按全部用电的30%执行;拥有中频炉、精炼炉和冷轧(热轧)工序的企业,按全部用电的20%执行。2012年10月起,上述三类企业分别按全部用电量的100%、60%、40%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政策。
为确保本次差别电价代收工作顺利实施,宁波电业局根据宁波市经信委公示的执行淘汰类差别电价的93家企业名单,已安排上门走访做好书面告知工作。同时,为加强电费风险防范,宁波各供电局已与93家企业全部签订电费分次结算与分期划拨,逐户复核93家企业的10月出账的电量电费,并落实专人对客户进行跟踪分析,确保本次差别电价政策准确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