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信部网站15日消息,工信部和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对各省(区、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检查考核结果,2010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超额完成。
根据检查考核情况,2010年全国18个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炼铁4100万吨、炼钢1186万吨、焦炭2533万吨、铁合金245.6万吨、电解铝37.8万吨、铜冶炼24.7万吨、水泥14031万吨等,涉及企业2349户。淘汰电力落后产能1690万千瓦,涉及企业225户;淘汰煤炭落后产能2.31亿吨,关闭小煤矿2173处。
公告指出,湖南、甘肃、青海、江西、福建等5省部门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仍需完善。广东、北京、山西、河南、江苏、云南等6省(市)29户企业落后产能虽已按要求关停,但由于涉及职工安置、资产抵押、债权债务纠纷等问题,暂时尚未按要求彻底拆除。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监管,确保其不能再投入生产,条件成熟时立即组织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