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节能减排要求,按照国家对重点用能行业22种能耗限额标准和自治区对高载能行业产品定额管理要求,包头市经信委积极开展2011年度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核查工作。
在旗县区经信局督导和相关企业积极开展能耗限额自查的基础上,包头市经信委组成核查小组,对12个用能行业,17种产品(烧结矿、生铁、钢水、焦炭、硅铁、煤炭、高纯硅、电磁片、铁金粉、铝业、铝锭、普通炭块、供电煤耗、高碳铬铁、电石、玻璃、水泥)共计77家企业进行用能核查。
通过核查,包头市重点用能行业节能降耗意识不断增强,节能管理工作和生产装备水平均有明显提高,除1户企业在主要生产工序的能源消耗上没有专用计量设备无法核定能耗、1户硅铁企业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耗和产品冶炼电耗超过国家能耗限额外,其它企业均符合国家能耗限额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