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高级法院24日驳回了美国钢铁公司的上诉请求,判决理由不详。
据道琼斯通讯社11月24日报导,加拿大高级法院24日驳回了美国钢铁公司(United States Steel Corp.)挑战其外国投资法权威的上诉请求。
加拿大高级法院未给出其判决的理由。
继加拿大政府2009年提起诉讼之后,美国钢铁公司就此卷入了长达近两年的官司旋涡。
两年前,加拿大政府表示美国钢铁违反了允许其收购Stelco的2007年协议中的规定。Stelco是一家位于汉米尔顿的钢铁生产商。在2007年,美国钢铁同意维持一定水平的雇员和生产,以赢得加拿大政府批准其收购Stelco。
但在2008年至2009年的金融危机高峰期,美国钢铁关闭了位于汉米尔顿的钢厂,加拿大政府旋即与其对薄公堂,指控其违反了2007年协议,寻求赔偿每天1万加元的经济损失。
美国钢铁在加拿大联邦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Federal Court of Appeal)提起上诉,以阻止这起诉讼。但授理这两起案件的法官均做出有利于加拿大政府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