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8日公布。《规划》提出,2015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达到6000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11%。
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司长周柳军28日说,下一步,商务部将以“大服务”理念梳理、整合、细化《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各项战略任务与保障措施,出台行之有效的配套政策,形成具体可行的工作举措,稳步推进规划中各项战略目标的落实。
《规划》提出了五方面发展目标:一是贸易规模稳步扩大。服务贸易占对外贸易总额和全球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要稳步提高。二是贸易结构不断优化。2015年,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等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占服务出口总额的比重超过45%;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运输、旅游、分销等服务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三是对外开放水平日益提升。扩大通信、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商业服务等行业的商业存在规模,提升经营服务水平,带动、培育和壮大国内产业。四是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运输、旅游、通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文化、咨询、分销、研发等行业服务出口规模显著扩大,与货物贸易和境外投资协调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重点企业,打造“中国服务”。境外商业存在数量明显增加,加快培育一批具备国际资质和品牌的服务外包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能力逐步提升。五是区域发展更加协调。
《规划》明确,30个服务贸易领域将成为“十二五”时期的发展重点。这些服务贸易领域首先涵盖了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传统领域,如旅游、建筑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巩固优势”;其次涵盖了一些符合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新兴领域,如咨询、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其发展方向在于“重点培育”。其中,证券期货服务领域提出的重点工作包括:研究探索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和企业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和人民币股票,支持境内企业境外上市,逐步探索推出以股票、利率、汇率、银行贷款等为基础的金融衍生工具,加大期货市场发展力度,有序推出新的期货产品等。
《规划》还明确了八项保障措施。其中,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方面,《规划》提出了修订《对外贸易法》,推动出台《服务贸易促进条例》。在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方面,《规划》表示,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优化贷款审批程序,加大对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和融资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动金融创新,开发适合服务贸易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
《规划》规定,未来五年,要为境内外企业搭建国际交易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服务贸易促进活动。周柳军表示,从2012年开始,中国商务部将每年在北京举办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简称京交会)。今后,商务部将会同各地区、各部门以“京交会”为龙头,搭建一个全方位、广覆盖、多层次的服务贸易促进平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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