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30日在全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要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坚决防止年终突击花钱。
廖晓军指出,要做好年底预算执行工作。除据实结算、以收定支以及一些必须在年底列支的费用外,对12月份财政支出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主要包括:
——严格审核财政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项目进度、有关合同和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支付。对于没有预算的项目或者年内无法执行的项目一律不予支付。严禁超预算、超进度拨款。通过追加预算和用超收收入安排的支出也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拨付。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和用财政超收收入安排不必要的项目,对违规操作、不讲效益的突击花钱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严格执行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的制度规定。对年底前还不能执行完毕的项目形成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经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由部门继续用于该项目的支出,不得虚列12月份支出。对项目已经完成形成的部门结余资金,作为部门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的资金来源,经过批准后可调整用于该部门其他相关必要的支出。对项目情况发生变化,不需安排预算资金的,要及时将资金收回总预算,调整用于其他方面或作为预算结余资金留待下年安排使用。
——保证重点支出需要。预算已经确定的项目特别是重点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预算抓紧执行,提高执行进度和质量。要按照国务院要求,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教育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规定,保证上述资金的筹集足额、到位。
廖晓军还指出,要严格规范超收收入用途。中央财政超收收入除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用于增加相关支出(包括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以及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等有关支出)和削减部分财政赤字外,其余列入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下年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民生支出。地方财政超收收入也要按照上述原则安排,除主要用于按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有关支出,以及落实提高教育支出占GDP比重、建设保障性住房、偿还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等重点支出外,原则上都应用于补充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廖晓军表示,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要加大对政府采购计划、信息发布、采购进口产品和采购方式变更以及合同备案等重点环节的监控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加大对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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