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苏州等城市在颁布“限购令”时都曾明确,12月31日为限购政策执行的“有效期限”。这些城市的限购政策将在今年年底到期。上述城市政府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对明年限购是否继续执行明确表态。多数观点认为,明年多数城市仍会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扬子晚报》11月30日)
“量价齐跌”、“寒冬已至”、“拐点初现”、“退房潮”、“崩盘说”……近段时间以来,各种媒体有关楼市的报道铺天盖地,种种观点让人眼花缭乱,这说明本轮房地产调控成效逐步显现,部分城市房价开始出现明显松动,房价下行拐点基本明确。其中,“限购令”政策功不可没,是抑制楼价上涨的一剂猛药。
但据报道,包括厦门、福州、海口、青岛在内的城市在当初颁布“限购令”时都曾明确,12月31日为限购政策执行的“有效期限”。这就意味着,再过一个月,诸多城市的限购政策将到期,届时,“限购令”是否持续,将直接决定着楼市的走向,房价向左还是右,我们是可以想见到的——“限购令”持续,将巩固和扩大楼市宏观调控成果,挤压房地产泡沫,使楼价向合理价格回归;若是取消,“热钱”或将再次涌入楼市,诸多“炒房客”会卷土重来,造成楼价的强势反弹,让此前的所有调控努力或将前功尽弃。这是中央和公众最为担忧的。
“限购令”到期是否持续,利弊显见。但众所周知,不少地方政府对打压虚高的楼价,态度一直暧昧,甚至从某种程度上说,楼市调控的博弈,实质是地方政府、房产商与中央、公众的博弈——地方政府,是高房价的直接“受益者”——地方GDP数字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土地出让金的多寡等,都与楼市是否“繁荣”、楼价是否高企休戚相关。
事实证明确实如此,佛山等地“宽限令”的朝令夕改;地方“大员”频繁进京“面谈”,游说中央相关部门,试图力阻楼市调控,取消“限购令”,甚至阳奉阴违力挺地价,制造房价下跌假象,就是要为房产业畸形发展保驾护航,确保一方政绩。所以,诸多城市的限购政策将到期之后是否持续,一些地方政府态度暧昧,三缄其口,骨子里所想的,无非是取消“限购令”等宏观调控政策,迎接房地产业所谓的“春天”。
即将到期的“限购令”能否持续?最近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都有明确表态,房价调控政策不会放松,这似乎给群众吃了一颗“定心丸”。但值得强调的是,一是“限购令”能否持续,虽然取决于楼市的走势,但也不可小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利益博弈后果。假如地方政府的“声音”占据上风,或是暗度陈仓,对抗中央政策,“限购令”将会成为一纸空文。二是,中央和地方推出“限购令”,本身就是权宜之计,与市场经济相背。所以,前段时间,针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质询,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表态:“楼市限购政策是一个行政办法,是我们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一时间引发了“限购令会否取消”的热议。
很显然,作为楼市临时性调控政策手段的“限购令”,虽然是抑制楼价虚高的一把利剑,但难具持续性。今后何去何从,充满变数,房价向左还是右,不可预测。抑制房价,确保楼市健康发展,不能过度依赖“限购令”,能否探究新办法,能一劳永逸地打压楼市投机行为,比如推行“房产税”取代“限购令”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