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量在控制产能过剩的呼声中“节节高”,这是中国钢铁业近10年来发展的一个奇特现象。譬如,为总量控制,钢铁工业“十五”规划将2005年粗钢表观消费定为1.4亿吨,但在2004年实际就达到了3亿吨。
为应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我国2009年年初出台《钢铁产业调整与振兴规划》。规划首先明确:我国钢铁生产总量要恢复到合理水平,2009年目标定为4.6亿吨,2011年则为5亿吨。但这一预测与实际运行情况相距甚远,2009年我国粗钢消费即已达到5.7亿吨,2010年粗钢产量达到6.27亿吨。
出现这样的现象并不奇怪,因为政府总是试图以政策来代替市场机制,以政府部门对市场的判断和预测作为依据来进行总量控制,但政府部门却往往并不能对未来市场作出准确的预测和判断。上世纪90年代以来,诸多有关钢铁产业政策文件中的各种预测即为明证。
政府为何屡屡失策?这并不难理解,因为政府不可能具有比企业家更为敏锐的发现市场竞争中潜在机会的能力,也不可能比经济个体更能对市场做出灵活反应。因此也就不难理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以及兼并重组”等难题何以困扰我国钢铁业多年。政府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却忽略了市场在协调供需平衡上远比行政控制更具有效率。
譬如,通过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产业效率一直是钢铁业的重要调控目标之一,但政府往往是通过市场准入、投资项目审批和选择性培育特定企业,来提高市场集中度和培育大规模企业,以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而这样的政策似乎是只看结果不要过程。
实际上,产业集中度往往是产业竞争的一个附加效果,本身并无太多意义。竞争性集中之所以有效率,完全是因为竞争性过程中的选择性作用,市场份额总倾向于从缺乏效率的企业转移到更具效率的企业,企业竞争的过程必然产生集中趋势。但脱离这一过程,单纯强调集中度的效率就变得毫无意义。因此,政府试图以提高集中度和培育大企业的产业组织形态来提高市场效率,完全是舍本逐末的行为,从而造成市场效率的丧失。因为那些被选择的市场主体,在政策的荫庇下,往往会丧失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的动力。
再如,我国钢铁工业兼并重组喊了多年,但效率极其低下,个中原因与政府采取的“扶大限小”政策倾向也脱不了干系。在这一政策导向下,地方政府为避免本地企业被政策边缘化,也为了获得更多的政策扶植,地方政府倾向于将本地钢铁企业拼凑在一起,譬如河北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的组建实质上就是出于这样一种目的。这种兼并有异于高效率企业对低效率企业的兼并整合,往往是几家效率不高的企业在形式上的组合,这种整合除了可能获得地区垄断能力提升外,核心能力的提高则很有限。
市场的归市场,政府的归政府。一家大型钢企的负责人曾无奈地说,“如果市场充分竞争,我们完全可以仅仅通过降价就能够挤垮那些小钢厂了。”这番话对于解决当前钢铁业的困局或许有些借鉴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