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三率”的监管,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资源,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制订磷矿、煤炭、金矿、高岭土矿和钒钛磁铁矿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标准的函》,要求有关省厅、矿业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五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的研究工作。
研究主要内容是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内涵与确定方法界定,现有重点矿山“三率”指标基本情况,矿山“三率”实际指标与设计指标分析比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标准研究。区分不同开采方式、选矿工艺和矿体赋存条件等,研究提出便于对矿山考核和监管的合理的“三率”标准。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要求,有关省厅、矿业行业协会要总结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成果,全面了解本地区(行业)矿产资源“三率”指标现状,研究提出不同条件下的“三率”标准。研究成果和监管指标及时报送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