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国家发改委28日提出上半年要在全国推行阶梯电价,辽宁、广西、湖北、甘肃、河北、江苏、安徽等10个多省市将在近期率先召开听证会。
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居民消费的电量只占社会总用电量的12%,其中5%的高收入家庭的用电量占到居民用电量的24%,10%的高用电量家庭消费了33%的居民用电。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80%的居民家庭电价将保持稳定,困难群体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电量。高于地区平均水平一定幅度的二、三档电力消费要多缴费,第二档每度电提价5分钱左右;第三档每度电调高2毛钱左右。
因此,分档电量的确定,将直接影响居民的用电成本。在国内已经开始实行阶梯式电价的浙江、福建和四川等省份,各地用电“起步价”显得稍低。
资料显示,2006年前后,四川、浙江和福建三个省份试点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档,四川分四档。第一档电价浙江省电量为50度,四川省为60度,福建为150度。
2009年全国户均用电情况为,每月110千瓦时可满足70%家庭用电需要;每月140千瓦时可满足80%家庭用电需要;每月210千瓦时可满足90%家庭用电需要;每月270千瓦时可满足95%家庭用电需要。
而在中东部部分发达地区显然很可能超过这个标准,以江苏省为例,去年前三季度江苏城镇居民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的用电量是192.5千瓦时,显然高于国家平均用电量,目前江苏民用电价为平均每千瓦时0.5283元,实施阶梯电价之后,江苏第二档的电价将在0.57元左右,而第三档电价按提高2毛钱算就是0.72元左右。
能源经济学者、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中心主任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现在比较值得关注的还是第一档电量的确定问题,虽然国家发改委设定了一个80%的覆盖率,但是这个还是主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的统计数据。尤其是在听证的时候,政府与居民的在这方面的存在一个信息不对称问题。”
此外,在全国推广阶梯电价之后,峰谷分时电价是否将并行。国家发改委曾表示,在实行阶梯电价的同时是否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可由居民自行选择。
据记者了解,阶梯电价和峰谷电价都是重要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只是侧重点有所不同。居民阶梯电价主要是鼓励电力用户节约用电;峰谷分时电价主要是鼓励电力用户在高峰时少用电。
林伯强认为:“现在国内很多地方都已经实行了峰谷电价,这个与阶梯电价并不冲突,二者是可以并行的。”
他还指出,还有一个更加值得关注的问题就是,阶梯电价的电量确定之后,是不是要考虑季节的差别,尤其是冬季与夏季在用电量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别。
另外,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曾在一份研究中报告,中国电价水平偏低,2015年合理的平均销售电价应在728.7元/千千瓦时,较2010年上涨27.6%、年均增长5%
中电联相关人士近期指出,从理顺电价形成机制的角度看,中电联还主张在发电环节推行两部制电价。
上述中电联人士还认为,推行两部制电价对解决中国电力行业当前的和长远的问题是最有利的。两部制电价的核心是:发电环节实行两部制电价、电网环节实行输配独立的电网电价,然后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联动。
根据中电联研究报告,两部制电价是分别按容量和电量两部分来计费的电价制度。容量电价是按照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用量作为计算电价的依据,由供电部门与用电部门签订合同,确定限额,每月固定收取,不以实际耗电数量为转移;电度电价则是按用电部门实际耗电度数计算的电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