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26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商务部日前印发了《对外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十二五”时期,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0%左右,到2015年达到约4.8万亿美元。
《规划》是外贸发展史上的第一个关于外贸专项五年规划。其中,“十二五”期间外贸发展的目标是:稳增长促平衡取得实质进展;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布局更加完善;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为保障目标的实现,《规划》提出八项外贸发展的保障措施,即完善外贸管理体制和政策、完善涉外财政税收政策、完善涉外金融政策、完善外贸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贸易摩擦应对工作、加强多双边经贸合作、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外贸人才培养工作等。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中进出口总额和机电产品进出口总额两项增速指标均低于近几年实际增速。就此,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回应称,在充分考虑“十一五”时期外贸发展速度和“十二五”时期严峻复杂的外贸发展形势基础上,遵循“积极稳妥,留有余地”的原则,制定了上述进出口增速。有关目标体现了外贸发展必须快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的基本要求,也有望高于全球货物贸易平均增速。
商务部研究院院长霍建国(微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五”外贸增速目标的调整一是为了转型升级。二是考虑到我国外贸运行的外部环境。实际的增速可能会高于目标。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王晋斌也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规划》体现了两个重要的发展背景:一是充分考虑到欧洲债务危机持续的时间,目前的数据显示,欧债危机的负面作用会持续到2018-2020年,因此外部需求环境不理想;二是考虑到扩内需战略,但外需作为重要的经济动力和提供时间缓冲国内改革的压力依然是重要的。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10%左右的增长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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