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我国将实行阶梯电价。目前,多省已发布听证方案,其中江苏首档电量最高,为每月204度;陕西最低,为每月120度。
这里的所谓“首档”,系指“基本需求用电”。按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居民用电将被分为基本需求用电、正常合理用电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三档。作为第一档(首档)的基本需求用电应覆盖80%居民月均用电量。第二档将按照覆盖95%的居民家庭月均用电量确定,提价幅度为每千瓦时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电价则为超出第二档部分每千瓦时提高3角左右。
据称“阶梯电价”的意义在于通过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阶梯电价”的价值依归非常好,但在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方式方法上却有不同的路径选择,尤其是在CPI高企的当下,民众对公用事业价格调整非常敏感。当前这一社会背景,价格部门不可不察。
这次的“阶梯电价”方案,除了第一档电价保持不变外,第二档、第三档的电价都往高处调了。要实现“阶梯电价”的制度目的,为什么不设置中间大两头小的三档,对用电量极少的用户采取减价,而对用电量极高的用户采取涨价,从而真正实现价格杠杆的作用?这不是更有利于促使用户节约用电吗?
“阶梯电价”另一个必须考虑的因素,就是电力用户的家庭构成较为特别。有的是三口之家,有的是四世同堂,还有的是刚出来打拼的年轻人选择合租在一起。单纯以“户”为“阶梯电价”的计量基础,并不能很好地反映人均用电量。
对于中国的现实来说,由于养老保障还很不健全,四世同堂的家庭式养老仍是值得鼓励的。但他们却可能要因为一户的总用电量较高(尽管人均用电量可能并不高),而不得不承受更高的电价。合租打拼的年轻人也是一样,如果制度逼迫,他们不得不在同一套房间里开设若干独立的用电户头,并安装若干个电表。这不但不是节能减排,反而加剧了浪费。相应的问题在于,“阶梯电价”拿什么来防止同一家庭开设两个甚至更多的独立用电户头?不允许开设新户无疑是不现实的,允许开设的话,又怎么评估、调查、核实同一套房内不同户头的合理性?
“阶梯电价”还应考虑的因素是不同地域、不同季节的用电量也有区别。对于多数地区而言,夏季空调使用率较高,因而用电量也会较多。“阶梯电价”是否可以考虑以年为结算单位?或者为不同的季节设定不同数额的用电量档位?同样,城乡之间在用电量上也有较大差异,是否应该加以合理区分?
从以上分析来看,目前几个省份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梯电价”方案还过于简单。要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还需要对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设计,以便真正使价格杠杆发挥作用,在不影响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的情况下调节用户用电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