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雅加达邮报,印尼能矿部部长Jero Wacik昨日公布,14种矿产品如果以原矿的形式出口,将实施从20%-50%的出口税。
Jero Wacik说,这一出口政策将在5月6日正式公布,并且届时政府将出台具体的管理条例使其合法化。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2月要求,所有的采矿许可证(IUP的)的持有人必须在5月7日停止采矿。然而,矿业公司的抗议浪潮后,政府表示,公司仍然可以出口金属矿石,如果他们完成了以下三项要求。
首先,他们的许可证必须是合法的;其次,他们必须同意在2014年停止出口金属矿石;最后,他们必须提交一个全面的建议,对他们是否要建立自己的冶炼厂,与其他公司共同建设冶炼厂,或出售初级原料给印尼国内的镍铁企业。
协调经济部长哈达Rajasa透露,实施出口征税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国家的收入,但其可抑制矿业公司以原矿形式出口。目的是在印尼国内处理矿石,并刺激更多的冶炼厂建设。
14种矿产品为:铜,金,银,锡,铅,铬,铝土矿,钼,铂,铁矿,铁沙,镍,锰,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