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工信委获悉,“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进一步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全省煤炭经营企业控制在1180户以内,其中煤炭批发企业控制在484户以内,零售企业控制在648户以内,民用型煤加工企业控制在48户以内。
在加强煤炭经营企业结构调整与合理布局中,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和煤炭经营监管体系,提高准入条件,实施经营秩序整顿和经营企业整合,优化企业布局,逐步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管理科学、有序发展”的煤炭经营和监管体系,推进煤炭经营企业科学发展。同时,鼓励和支持煤炭经营企业重组整合,以各地骨干煤炭经营企业为龙头,对其他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逐步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管理有素、保障有力的大中型煤炭经营企业,形成全省煤炭供应主渠道,大幅提高经济社会效益。经过重组整合,煤炭批发经营企业经营规模平均达每年3万吨以上或煤炭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省工信委相关人士表示,各州(市)要加强调控管理,保持煤炭经营企业适度规模,避免盲目扩张,切实维护煤炭经营市场的正常秩序,促使煤炭经营秩序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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