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加快全省落后钢铁产能淘汰工作进度,推动钢铁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省财政厅对第一批通过验收的淘汰落后产能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万元,现已拨付到位。
此次省财政落实的5000万元,是对省淘汰落后产能领导小组验收的16座炼铁高炉和10座炼钢电炉拆除项目的一次性补助。项目涉及山钢集团和枣庄、潍坊等市6户企业,共淘汰落后炼钢产能80万吨、炼铁产能596万吨。资金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根据一系列相关因素确定补助额度。
目前,补助资金已全部下达到山钢集团和相关市,由山钢集团和相关地方政府统筹安排用于钢铁企业落后生产设备拆除、职工安置、企业转产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