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发改委宣布,将集中放批100万千瓦的光伏项目审批“路条”。这占据国家能源局年度光伏装机300万千瓦计划目标的1/3。青海省已向国电电力(600795)青海新能源、黄河上游水电集团等多家企业发放了总量为100万千瓦的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路条。此时上马光伏项目非但不会为青海带来巨大收益,相反,其可能会加剧光伏产业的困境。青海光伏企业可能“死不瞑目”。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青海大规模发展光伏产业缺乏足够说服力和基本常识。首先,国内光伏行业处于低谷期,产能严重过剩,产品价格暴跌,企业生存状况严重堪忧,公司鲜有热情和实力去大规模拓展项目。而此次青海选择在光伏产业不景气之时“奋力进取”,其“不走寻常路”的勇气值得嘉奖,不过“逆市”的作法却不值得提倡。
第二,青海、新疆、甘肃等地太阳能资源储量十分丰富,不过目前西部地区众多电站均建设在沙漠和隔壁地带,电网覆盖不到位,导致一些项目纷纷出现发电利用小时数持续降低的现象,“弃光”现象已十分严重。此次大规模开展项目对光伏产业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蒙西窝电应当引起全社会重点关注,片面的考虑问题,“拍脑袋做决策”的行事方法会使民企、行业、地方经济“很受伤”。
第三,我国光伏发电量在整个电力构成所占比例极小,2015年总装机容量也不足2%。青海省此时决定发展光伏产业是大错特错之举,这与国家电力发展的整体布局和节奏是不相符的。青海省水力资源相对丰富,迎风度夏之际,青海重点发展水电或许能为本区经济带来更多实惠。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青海此次“反常规”举动违背了市场发展的基本规律。光伏产业可以成为青海未来的重点新能源产业,现在大规模发展确实“时机不对”。不过,这也许是政府松动产业政策的一个信号。我国下半年经济提速需更多的大型项目支撑,政府有望放开审批限制,投放大批新能源和基建领域的项目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