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的贯彻落实,引导产业健康发展,2012年8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专题宣贯会。会议指出,《规划》是钒钛资源产业首个上升到国家层面的规划,是我国钒钛资源高效配置、产业布局调整、技术升级改造的重要指南,通过《规划》的引导作用,可以加强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促进钒钛产业可持续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副巡视员李忠娟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电监会以及相关协会、地方发改委、部分钒钛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委内相关司局等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钒和钛是重要的战略资源,主要用于钢铁、有色金属及化工的原材料生产。钒主要用于钢铁生产,可以提高钢材的强度、硬度和耐磨性,是发展新型微合金化钢材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钛有强烈的钝化倾向,具有优异的抗腐蚀特性。含钒和钛的材料广泛应用于建筑、汽车、铁路、医疗、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行业。
“十一五”期间,我国钒钛产业在资源综合利用及产业集约型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资源保障、综合利用、产品档次和技术装备水平等方面,问题依然突出。为引导钒钛资源科学开发和高效利用,优化产业基地布局,推动产业升级,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并下发了《钒钛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规划》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钒钛产业要重点开展的7项任务:严格控制提钒钢产量、推进产业基地建设、加强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培育高端市场、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强化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提出了确保《规划》实施的7项保障措施:严格市场准入、实施有保有压的融资政策、严格供地用地管理、鼓励尾矿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直购电交易试点、加强宏观引导与行业管理、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
会上,李忠娟在介绍编制背景、《规划》特点和落实《规划》的要求时指出,针对钒钛产业存在的资源开发一矿多开、大矿小开、采富弃贫、伴生金属回收率低甚至不回收等问题,《规划》着重强调综合利用,并提出了明确的资源综合利用率目标(钒钛磁铁矿中钒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钛资源回收率达到20%以上),并严禁将钒钛铁精矿作为普通铁精矿用于钢铁生产,鼓励企业对废弃物进行治理与回收利用。
对钒钛产业所出现的一些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的现象,《规划》也提出,钒钛产业要立足国内市场,控制资源开发总量,严格控制提钒钢总量在2800万吨规模,其中攀西基地保持1500万吨,承德基地保持1300万吨;攀枝花红格矿南矿区主要共伴生稀有金属实现规模化回收利用前,作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储备,暂实行封闭保护。
同时,《规划》还要求,在2015年末淘汰平窑焙烧石煤提钒生产线、敞口式高钛渣电炉、无完善三废处理的钒钛生产设备等落后产能,并对钒钛磁铁矿采选规模、五氧化二钒生产线、钛铁熔炼炉、硫酸法钛白粉生产线、氯化法钛白粉生产线、海绵钛生产线等均明确了淘汰标准。
李忠娟强调,面对国外的技术封锁和限制,钒钛产业还需要加强产学研结合,走自主创新的道路,力争在氧化钒清洁生产、高钛渣冶炼、氯化法钛白粉生产、海绵钛生产、含钒石煤资源开发利用等关键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上取得新突破。同时,为了改变钒钛产业资源开发粗放、落后产能比重高等问题,《规划》提出了规模、设备、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的准入门槛,并明确了攀西、承德、滇中等三大产业基地,提出设立攀西实验区。
她表示,为促进钒钛产业健康发展所提出的7项政策措施,得到了土地、能源、银监、价格等主管部门的支持,也将为保证规划贯彻实施、促进钒钛资源产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