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早些时候公布了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的一系列提案,拟赋予欧洲央行对欧元区所有银行的监管权,各成员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将主要负责日常监管并执行欧洲央行的相关监管政策。这种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或将能重建对欧元区银行业监管的信心,进而宜于更有效解决欧债危机。
饱受欧债危机困扰的欧洲银行业,今年以来并没有因为欧洲一些国家的政坛洗牌而获得喘息机会,而且欧洲银行业举债融资风潮还在减退,银行融资市场出现新一轮资金冻结迹象。未雨绸缪之下,一些欧洲银行宁愿将资金存放在央行,也不愿贷给客户或用于其他用途。而令人惊异的是,这些资金大部分是欧洲央行向数百家银行提供的救市贷款。换句话说,救市资金从欧洲央行出来,在数百家银行转了一圈,又回到了央行,这样一种银行业运营的窘相也只有在欧债危机情况下才会看到。这或许也是欧洲银行业不得已而为之,旨在确保有充足的资金保障。数据显示,自去年9月以来,西班牙国家银行、西班牙对外银行有限公司、德意志银行、瑞士银行、瑞士信贷集团、法国巴黎银行、法国兴业银行、巴克莱银行、莱斯银行和苏格兰皇家银行集团等10家欧洲大型银行在央行的现金存款规模提高了440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是欧洲央行近来向数百家银行提供总计1万亿美元3年期低息贷款的副产品。不仅如此,为解决流动性危机,欧洲银行业需要大量的资金回流,于是,加快了其全球业务的收缩步伐。目前,很多欧洲银行已撤回在中东的投资,而在美洲、亚洲的业务也呈现收缩状态。接下来,如果欧洲银行业流动性危机进一步恶化,可能会促使欧债危机与银行业危机 “死亡螺旋”的加速循环,进而拖累全球经济的复苏。
所以,加强欧洲银行业联盟以“抱团取暖”,加强欧洲银行业监管以防止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就成为欧元区乃至欧洲“三驾马车”在解决欧债危机问题上需要着力考虑的问题。实际上,从欧债危机开始,欧洲就一直在强调加强金融监管。2010年9月,欧盟财长会议和欧洲议会先后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方案,具体内容即是成立被媒体称为“超级监管机构”的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和欧洲银行管理局、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欧洲保险和职业年金管理局。从2010年12月至2011年年初,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和分别监管银行业、保险业和金融市场交易活动的欧盟三大监管机构陆续宣告成立,欧盟计划的泛欧金融监管新体制成形。今年6月,欧洲银行管理局临时将欧洲银行的银行资本金标准提高到9%,而且宣布以后这一临时标准将继续执行,以促使欧洲银行业“保持资本水平”,逐渐实施《巴塞尔协议III》的有关要求。
不过,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实践,整体来看,监管效果仍不尽如人意。
欧盟领导人6月底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峰会达成了多项构想,即欧元区领导人一致同意将推出单一金融机构监管机制,欧洲央行将参与到这一机制中来,并将可能直接参与对欧洲银行的资本重组。同时,欧元区成员国已同意让欧洲稳定机制(ESM)直接向陷入危机的成员国银行注资。另外,欧元区领袖同意放宽紧急贷款给西班牙银行的偿还规定,并松绑可能协助意大利的条件。上月中旬,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建立欧洲银行业联盟的一系列提案,欧洲银行业联盟的建立将分三步:先赋予欧洲央行对欧元区所有银行的监管权,欧元区以外的欧盟国家银行可自主选择是否加入此监管体系;然后由银行出资设立一个基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银行破产清算;最后建立一个健全的存款保险机制,在银行破产或重组时保护欧元区储户利益。
可以说,欧盟推出由欧洲央行一统监管权的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使欧洲央行在货币调控与银行监管方面一身兼二任,使政策统一管道,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博弈成本,提高调控和监管的协调性和有效性。同时,这也是建立欧洲银行联盟的重要一步,有利于防止欧债危机的进一步蔓延与深化。还有,这也有利于打破银行危机和债务危机之间的恶性循环。当然,有人担心,相关主权国家的金融监管权上交到欧洲央行,必然招致成员国的反对。而由欧洲央行一统监管权,也就意味着欧洲央行将成为最终贷款人,这等于既放大了欧洲央行的权力,同时又增大了央行的责任和负担。而且,如此一来,欧洲银行管理局或失去对欧元区银行业的权威。另外,上月下旬,德法两国领导人会晤时,在银行业单一监管体系何时生效并启动问题上也存在分歧。不过,欧盟委员会公布的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实际也就是欧洲央行主要负责金融监管中的宏观审慎监管政策框架的制定,而具体对监管政策的执行和监督是由欧洲银行管理局全权负责,各成员国的银行业监管机构将主要负责日常监管并执行欧洲央行的相关监管政策。可见,这种由欧洲央行发挥核心作用、欧洲银行管理局参与的坚固的监管框架,是宜于更有效解决欧债危机的银行业监管和治理的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