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获悉,国家发改委已确定北京、上海、广州、石家庄等29个城市和省区作为第二批进行低碳试点。第二批试点地区需在12月底之前向国家发改委提交修订后的低碳试点实施方案报批。
国家发改委曾于2010年确定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试点。
第二批试点规模明显大于第一批试点。国家发改委指出,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地区发展阶段都不一样,各个试点地区的资源禀赋、试点目标、工作重点和实现路径都不一样。进一步扩大试点,是为了更加有效地探索不同地区之间有效控制温室气体的路径。